| 公安机关刑事职权 | 归属判断;把治安传唤/行政拘留/司法拘留混入;把"移送检察院"写成"移送法院" |
| 立案管辖 | 归属判断;检察院 14 个罪名须"诉讼活动中 +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"双要件;一般职务犯罪归监察委 |
| 检察院 14 罪 + 机动侦查权 | 名单核对;"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"管公安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犯罪 |
| 自诉案件 | 绝对亲告四类 + 两个除外门槛(暴力干涉看"死亡"、虐待看"重伤或死亡");侵占罪绝对亲告 |
| 特殊地域管辖 | 网络犯罪"沾边就能管"六连接点;交通工具"最初停靠地"(单选)/始发途经目的(多选);航空器"最初降落地";⚠ 户籍地不是管辖连接点 |
| 刑事地域管辖·犯罪地/居住地 | 犯罪地为"行为发生地(预备开始途经结束)+ 结果发生地(销赃五地)";居住地"常居满 1 年(住院除外)";单位以"主要营业地"优先 |
| 内设机构管辖 | 铁路(施工工地归地方)、民航(重大飞行事故归结果发生地)、海关走私、海警;列车抓获三规则 |
| 公安级别管辖 | "唯恐涉经集跨";⚠ 不受可能判刑期影响(与法院级别管辖区别) |
| 指定管辖与并案 | 先协商 → 共同上级指定(⚠ 不是检察院指定);并案四情形 |
| 受案 vs 立案 vs 撤案 vs 终止侦查 | 四角区分;终止侦查是"一案终止 + 案件继续侦查" |
| 立案三条件 | 组合判断;"有明确犯罪嫌疑人"是错项 |
| 调查核实(初查) | "初查四不":不强制、不查封、不冻结、不技侦;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;伤情未定前按行政案件办 |
| 不予立案救济 | 同级复议、上级复核;"7 日申请、30 日处理"(⚠ 30 日答复期);法院无立案监督权 |
| 管辖与回避决定主体 | 侦查人员→公安负责人;公安负责人→同级检察院检委会;⚠ 记录人/翻译/鉴定人也须回避;派出所无回避决定权 |
| 回避程序 | 2 日决定(复杂 5 日);"三不曲":不停侦查、可口头、不复核;⚠ 回避前诉讼活动效力由决定机关判定 |
| 辩护委托时间 | 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;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;⚠ 立案时不行 |
| 同案不得共聘 | 同案 + 未同案但犯罪有关联,均须更换辩护律师;⚠ 判决生效后仍禁止 |
| 代为委托 | 看守所→办案部门→律师/律所转达;公安不得直接推荐律师 |
| 刑事代理 vs 辩护 | 服务对象/地位/产生时间/职能(辩护 vs 控诉)/权利(代理人不能会见嫌疑人可会见被害人) |
| 值班律师 | 权限边界;四项法律帮助;"不能提供刑事辩护""不能核实证据";接受委托后转为辩护律师;⚠ 在押且未委托辩护人、未获法援指派→看守所应当告知可约见;申请后 48 小时内通知/安排 |
| 辩护律师阅卷/核实证据 | 阶段;自审查起诉之日起 |
| 会见许可 | 国恐贿三类需许可(危害国家安全犯罪/恐怖活动犯罪/特别重大贿赂犯罪);⚠ 毒品、黑社会不需要;3 日内报县级以上审批 |
| 律师保密权 | "准备或正在实施"才告知(已实施完毕仍保密);财产类犯罪不适用例外 |
| 律师意见权与"三无"证据 | 侦查终结前应听取意见、书面意见附卷;三类证据公安应核实并附卷 |
| 证据种类 | 物证 vs 书证 vs 视听资料 vs 电子数据;⚠ 数字化言词证据不属电子数据 |
| 证人证言三条件 | 自然人(单位不能作证)/诉讼开始前了解(不可替代)/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|
| 直接证据 vs 间接证据 | 物证痕迹不能作直接证据;只有被害人陈述可单独证明主要事实 |
| 调取证据 |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+ 调取证据通知书;⚠ 无《提取证据目录》此文书 |
| 原件优先 | 复制品三要素"制过原件存放处,相关人员要签字";电子数据三级递进取证 |
| 行政转刑事证据 | "物书视电 + 鉴定意见 + 勘验/检查笔录"可用(须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)、"三言一辩"不可转 |
| 非法证据 vs 瑕疵证据 | 直接排除 vs 先补正;⚠ 侦查阶段排除须县级以上批准 |
| 口供补强 | 只有供述不能定罪 |
| 附带民事诉讼 | 四个不予受理;国财损失由检察院提起;⚠ 交警移交的"责任认定书"不能直接转换使用 |
| 侦查行为·勘验检查 | 持《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》+ 不少于 2 人 + 照/图/录三件 + 重大案件录像;"四先四后";绘图缺案件名称即错 |
| 人身检查 vs 搜查审批 | 人身强制检查=办案部门负责人、只限嫌疑人(被害人绝对禁止);搜查=县级以上 |
| 见证人资格 | 三类不得担任(缺陷/利害/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聘用人员含辅警);例外须全程录音录像并注明 |
| 尸体检验 | 解剖=县级以上批准、通知家属但不同意仍可解剖;复验复查=检察院要求必须执行 |
| 讯问地点 | 五档:办案场所(应当)/现场(仅紧急)/住处或医疗机构/看守所(应当)/执行场所(可以) |
| 讯问特殊人群 | 聋哑配手势翻译并注明姓名/工作单位/职业;不通晓当地语言配翻译;⚠ 与本案无关可拒绝回答 |
| 询问证人证件双轨 | 现场出示警察证;非现场须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+ 询问通知书 + 警察证 |
| 搜查·无证五情形 | 凶器/危险品/毁证据/藏同伙/突发事;男民警不得对女性搜身 |
| 查封扣押三级审批 | 办案部门负责人(常规)→现场指挥人员(现场)→县级以上(三类特殊);清单一式三份/登记保存一式两份 |
| 查询冻结四级与期限 | 县级(存款)→设区市级(股权保单)→省级(上市公司股权);6 个月/1 年/2 年;不得重复冻结可轮候冻结 |
| 鉴定 | 县级以上批准 + 鉴定聘请书;补鉴 5 情形(遗漏)/重鉴 6 情形(违法违规)+ 3 日书面通知;精神病鉴定不计侦查羁押期限 |
| 辨认 | 人 7 物 5 照 10;⚠ 场所/尸体/能准确描述独有特征可豁免;⚠ 辨认无需审批 |
| 技术侦查三兄弟 | 技侦=设区市级、3 个月(每次延长≤3 个月);隐匿身份=县级以上;控制下交付=县级以上 |
| 通缉与边控 | 通缉令/悬赏通告/边控通告三类;悬赏=县级以上;边控=层报省级、"先控后批 7 日内补办" |
| 侦查终结条件 | 五项(含"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");结案报告=《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》;诉讼卷移送、侦查卷存档 |
| 补充侦查 | 1 个月 + 2 次;四类处理(补充侦查报告书 vs 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);⚠ 无法查明的必须书面说明 |
| 不起诉三类型 | 法定(应当)/酌定(可以,可申诉)/证据不足(应当);⚠ 被不起诉人申诉仅限酌定 |
| 法定不追究 × 阶段矩阵 | 显著轻微→宣告无罪;其余→终止审理 |
| 认罪认罚从宽 | 三要件;具结书须辩护人/值班律师在场;⚠ 三种不需签署情形 |
| 二审上诉/抗诉 | 被害人无上诉权无抗诉权;⚠ 二审"全面审查"不受上诉范围限制、部分上诉全案审查 |
| 自诉案件审理 | 事实清楚应开庭;缺乏罪证说服撤诉或驳回;⚠ 两次传唤不到庭按撤诉处理;非羁押 6 个月宣判 |
| 死刑复核 | 死刑→最高法、死缓→高院;逐级上报不得越级;程序启动自动性;三人合议庭;高院不同意可提审或发回 |
| 审判监督(再审) | 申诉不停止执行;应当重新审判 4 情形;3 个月(延长不超 6 个月);指令再审 1 个月内决定 |
| 缺席审判 8 细节 | 送达(传票 + 起诉书副本);近亲属可代委托;近亲属/辩护人可上诉;到案后重新审理;因病中止超 6 个月可缺席 |
| 未成年人程序 | "教育感化挽救"+"教育为主惩罚为辅";专人办理三条件;临界年龄 14/16/18(不得加 12);法定代理人是第一顺位;三分离;限制逮捕;社会调查(可以);⚠ 未满 18 + 5 年以下应当封存、发现漏罪合并 5 年以上解封 |
| 违法所得没收 | 逃匿通缉 1 年/死亡;县级以上批准;可查封扣押查询冻结;中院合议庭审理 |
| 强制医疗 | 须鉴定前置;7 日内写出意见书 + 县级以上批准;⚠ 决定权在法院;可先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|
| 涉外程序 | 级别管辖二档(犯罪地县级以上/条约罪行抓获地设区市级以上);48 小时层报省级 + 通报外事办;重大涉外 48 小时层报公安部;必须委托中国执业律师;外国人可会见近亲属 |
| 管辖·强制措施·期限数字 | 3-7-30 / 14-37;12/24 小时;2+1+2+2 |
| 办案流程顺序 | 受理→立案→强制措施→移送起诉 |
| 责任年龄 | 12-14 两故意(核准)、14-16 八大罪、16 全责;⚠ 生日当天 24 点才满岁 |
| 单位犯罪 | 双罚制:单位罚金 + 主管人员/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罚 |
| 犯罪客体三分类 | 一般/同类/直接;⚠ 分则按"同类客体"分十大类 |
| 正当防卫 vs 事后/假想/提前/挑拨 | 五要件逐一套;"重大损害"仅重伤死亡;⚠ 财产犯罪"追赶能追回"视为侵害进行 |
| 正当防卫 vs 相互斗殴 | 三种情形应认定防卫;⚠ 滥用防卫权排除;动物侵害二分(野生动物→避险) |
| 紧急避险 | 与正当防卫之别(对象/迫不得已);⚠ 损害必须"小于";职务业务人员不适用;避险过当应当减免 |
| 犯罪停止形态 | 着手前=预备、着手后看自愿;⚠ 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;中止三要件"自动、真诚、有效";纯看主观 |
| 共同犯罪 | 成立四要件;实行过限、间接正犯、同时犯、故意内容不同;⚠ 主犯不从重;事前通谋窝藏可成立共犯 |
| 罪数论 | 一行为一评价 + 两例外;想象竞合(从一重)vs 法条竞合(特别法优先,例外重法优先);"加重≠从重" |
| 转化犯全表 | 8 组:非法拘禁暴力致伤残→伤害/杀人;刑讯逼供致伤残→伤害/杀人(从重);携凶抢夺→抢劫;盗窃诈骗抢夺当场施暴→抢劫;收买/拐骗后出卖→拐卖 |
| 结合犯(包容犯) | 拐卖(不含猥亵)/组织偷越国边境/组织卖淫(不再包容强奸)/绑架 |
| 继续犯 | 非法拘禁、绑架、重婚 + 持有型;既遂后仍可成立共犯;追诉时效从终了起算 |
| 刑罚种类与折抵 | 管制 1:2、其他 1:1;主刑附加刑区分 |
| 死刑对象 | 不满 18/怀孕/75;"不适用死刑"=含死缓 |
| 死缓限制减刑 | 累犯 + 七类暴力犯罪判死缓;限制减刑后减为无期 ≥25 年、减为 25 年有期 ≥20 年 |
|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| 1-5 年;管制附加同时执行;主刑完毕或假释之日起算;⚠ 死缓/无期减为有期改 3-10 年 |
| 累犯 | 前后均故意 + 均满 18 周岁 + 有期徒刑以上 + 5 年内;⚠ 前罪缓刑不构成累犯;特殊累犯国恐黑无限制 |
| 数罪并罚 | 20/25 年;漏罪先并后减、新罪先减后并;⚠ 有期与拘役只执行有期;管制须继续执行 |
| 缓刑三件套 | 实体四条件 + 应当宣告三类 + 禁止令 + 撤销三情形 |
| 追诉时效 | 5/10/15/20;三种起算规则;不受时效限制情形 |
| 交通肇事 vs 危险驾驶 | 过失结果犯 vs 故意行为犯;逃逸 vs 带离隐匿;"道路"看公共性 |
| 妨害安全驾驶 | 乘客 + 驾驶员两类主体;最高 1 年、择一重 |
| 抢劫八加重 | 清单核对;持枪须真枪;入户三要件(合法进入临时起意不算) |
| 抢劫拟制二则 | 携凶抢夺→抢劫;聚众打砸抢首要分子→抢劫(均为法律拟制) |
| 抢劫后杀人分界 | 灭口→数罪并罚;手段杀人/为制服反抗→只定抢劫 |
| 盗窃 vs 诈骗 vs 抢夺 | 有无自愿处分;针对人 vs 针对物;网络取财二分 |
| 电诈从重 10 情形 | 数值核对("二年内"受行政处罚);关联犯罪"只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+ 诈骗要并罚" |
| 拐卖四连 | 八加重/立案六情形/送养与贩卖四标准/共犯与数罪 |
| 强奸 6 加重 | 含"公共场所当众""奸淫不满 10 周岁"(修十一);两小无猜条款 |
| 非法拘禁 | 对象限制(婴儿/昏迷/醉酒不构成);殴打侮辱从重;致重伤 3-10 年、致死 10 年以上 |
| 猥亵儿童 | 四项加重;负有照护职责"情节恶劣 3-10 年" |
| 碰瓷 | 三主罪(诈骗/保险诈骗/虚假诉讼);四组偷换(骗保≠诈骗、拘禁≠绑架、当场暴力≠敲诈、虚假诉讼≠诈骗) |
| 人体器官 | 自愿同意是前提;未经同意/摘未成年器官→伤害/杀人;摘尸体器官→盗窃侮辱尸体罪 |
| 寻衅滋事 vs 故意伤害 | 三标准;轻微伤也能入罪;情节恶劣七情形;网络形态与转化 |
| 袭警 vs 妨害公务 | 暴力袭击 vs 暴力威胁;辅警单独→妨害公务;⚠ 执法过错四档处理 |
| 洗钱上游 | 七类精确;非七类→掩饰隐瞒;五种行为方式 |
| 贪污 vs 挪用 | 账平/账没平;永久占有 vs 暂时占有;最高刑死刑 vs 无期 |
| 行贿/受贿 | 不正当利益;索贿不要求谋利;行贿 7 从重细目;对合关系不绝对化 |
| 黑社会 vs 恶势力 | 经济实力;恶势力"至少 2 名相同成员多次参与" |
| 反有组织犯罪法 | 总则 5 原则;财产报告四数字(⚠ 报告期限"不超过 5 年",写成"不得少于 5 年"即错);校园防范报告义务;公安提示函(三文书:司法建议/检察建议/公安提示函);追缴无收缴;从业禁止;异地执行含死缓 |
| 恐怖活动犯罪罪名群 | 组织/领导/参加恐怖组织罪三档(10 年以上或无期 + 没收/3-10 年/3 年以下);⚠ 组织领导者实施杀人爆炸绑架数罪并罚;帮助(5 年以下/5 年以上)、准备实施(预备行为单独定罪)、宣扬(与组织罪数罪并罚)、非法持有宣扬物品、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、强制穿戴;修十一新增 9 个罪名计数 |
|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| 上游非七类即本罪;"其他方法"6 类;明知=知道或应当知道 + 7 要素;数额 500/250(特殊)与 50/25(一般);上游未到案不影响本罪;罪数三重点(事前通谋→共犯/黑吃黑→实行行为/竞合→从一重) |
| 网络暴力(网暴) | 真假内容二分:诽谤必假、侮辱可真;人肉开盒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;恶意营销→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;拒不履行义务罪须先责令改正;从重 5 情形(含深度合成生成式 AI);转公诉 4 条件;自诉↔公诉双向移送;平台须提供 IP/注册信息、无法取证须书面说明;⚠ 本部分主讲,04/06 只留接口 |
| 身份审查与核查意见 | 公安检察收集固定审查、法院全面审查综合认定;未核查不得确认;三种方式=信息系统/档案/生物识别(⚠ 生物识别最易漏);民警签名 + 加盖公章;查不清→按自报姓名移送起诉 + 制作说明(过程、方式、穷尽手段);审查起诉阶段可要求补送;⚠ 身份不明不适用简易、速裁;国籍存疑由移民管理机构认定 |
| 醉驾专项 | 呼气不能单独定案(逃逸/顶替、检查时故意饮酒两种例外可采);从重 10 项;从重时限 2 年(酒驾被查/受罚)/5 年(危险驾驶被判有罪或不起诉);血醇不满 150mg/100ml 且不具从重情形可不立案(急救、小区停车场短距离挪车、接替停放);证据不规范能补正则采、不能补正则排;经允许离开再到案不算自动投案、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告应当认定;≥80 也应吊销驾驶证;醉驾后暴力阻碍检查数罪并罚 |
| 监视居住五类对象 | 符合逮捕条件 + ①重病不能自理 ②怀孕哺乳 ③⚠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办案需要更为适宜 ⑤羁押期满未结 |
|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| ⚠ 三禁止场所=羁押场所/专门办案场所/办公场所;24 小时内制作通知书通知家属;折抵管制 1:1、拘役有期 1:2(⚠ 与普通羁押相反) |
| 取保候审补充情形 | 被拘留后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,或提请逮捕后检察院不批捕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条件的,可依法取保 |
| 侦查终结前律师意见权 | 侦查终结前律师要求即应当听取、核实并记录在案;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并随案移送(与附录 A 原行一致) |
| 人民警察法勾连五条 | 第 12 条(拘留搜查逮捕);第 13 条优先使用(用后及时归还 + 支付适当费用 + 损失赔偿≠补偿);第 16 条技术侦察(严格批准手续);第 17 条现场管制(县级以上 + 上级公安和同级政府双批准);交通管制(县级以上本级决定) |
| 简易/速裁的检察院与身份 | ⚠ 简易程序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;⚠ 被告人身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、速裁程序 |
| 速裁不适用六项 | ①盲聋哑/限制刑责精神病人 ②未成年人 ③有重大社会影响 ④共犯部分被告人对事实/罪名/量刑建议/程序有异议(四类) ⑤未达成附带民事调解或和解 ⑥其他不宜适用(兜底) |
| 值班律师响应时限 | 在押且未委托辩护人、未获法援指派→看守所应当告知可约见;申请后 48 小时内通知/安排 |
| 辩护人违规两类处理 | 干扰诉讼:由办理本案的公安报上一级指定其他公安立案或上一级直接立案,⚠ 不得交原办案公安的下级,律师还须通知律所、律协、司法行政机关;会见违规:可决定停止本次会见 + 三通报;会见不得监听、不得派员在场,可监控不收声 |
| 国际协作两种法定形式 | 只有刑事司法协助 + 警务合作;⚠ 案件协查/对外援助/外智引进均非法定形式;引渡属刑事司法协助项下 |
| 三文书归属 | 法院→司法建议;检察院→检察建议;公安→公安提示函 |
| 拐卖两项易漏 | 强抢/捡拾/抚养转出卖均定拐卖儿童罪;医疗、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贩卖所诊疗护理抚养儿童→拐卖儿童罪;场所经营管理人员事前通谋→拐卖妇女罪共犯;拐卖与组织卖淫竞合择一重 |
| 冒名顶替关联四罪 |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(3 年以下/情节严重 3-10 年);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(3 年以下);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(3 年以下/情节严重 3-7 年);使用虚假/盗用身份证件(⚠ 拘役或管制) |
| 刑诉十大基本原则 | 专门行使/独立办案/依靠群众/事实法律/一律平等/分工制约/检察监督/语言文字/审判公开/有权辩护;⚠ 是"制约"不是"监督" |